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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85556/2025-0002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25-07-07 17:02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意见》住房公积金方面 相关政策解读
内容概览: 帮助缴存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
时效:

关于落实《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意见》住房公积金方面 相关政策解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7-07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意见》(连建发〔2025〕105号),现将住房公积金方面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我市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为积极回应缴存人在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方面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意愿,进一步深化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试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的要求,本次政策调整文件规定,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帮助缴存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提升居住品质。需要提醒的是,商转公贷款不在本次优化政策支持范围内。

二、执行时间

以上政策为阶段性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至2026年6月30日。若国家、省、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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