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专户缴存业务的通知
- 时间:2023-10-30 16:12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各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
为进一步扩大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我市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连住公委〔2023]3号),原《连云港市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连房公积金〔2007]13号)自文件实施之日起废止,个人缴存人应在文件实施之日起办理账户余额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业务。即日起停止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专户的缴存业务,为了不影响个人缴存人的权益,符合要求的个人缴存人可申请办理灵活就业开户缴存业务。详情请咨询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