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心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9-11 16:32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锲而不舍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中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节日期间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决纠治思想松懈、工作不实、失职失责等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关口前移,通过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前打好“预防针”,多敲“警示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底线思维、廉洁意识,严守廉洁过节、值班值守等规定。要利用节日契机,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自觉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


二、严明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要求,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礼品、礼金;严禁借“两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或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值班执勤期间脱岗漏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酗酒和酒驾、醉驾;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并借机敛财;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中心纪检组将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坚持纠“四风”树新风,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挺纪在前,紧盯具体问题线索,紧盯“关键少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开展精准有效监督;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公开通报典型问题;对节日期间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严查快办,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纪检组举报电话:85502772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

2024年9月11日

网站地图 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 邮编:222000 电话:0518-12329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3207000052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320705020106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