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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连云港市永成机械有限公司送达《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苏连房金限决〔2026〕51号)的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6-10-09 11:20 访问量:

连云港市永成机械有限公司:

  本中心对你单位欠缴职工丁文通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苏连房金限决〔2026〕51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苏连房金限决〔2026〕51号)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26年10月9日

连云港市永成机械有限公司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