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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告

  • 时间:2012-08-24 10:27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二〇一一年度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连云港市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1年度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1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79,790万元,比上年同期归集额140,929万元增加38,861万元,增长28%;到2011年底,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41,264元。全年新增开户单位1,019家,新增开户职工4.06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95%18%;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5,935家单位、29.86万名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1年,全市共有15.45万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81,082万元,比上年提取额73,569万元增加7,513万元,增长10%。其中:有2,506人次因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4,807万元,占提取总额的18%;有138,796人次因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47,402万元,占提取总额的58%;有4,200人次因退休、户口迁出我市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11,304万元,占提取总额的14%;有8,994人次因单位解散等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7,569万元,占提取总额的9%。到2011年底,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16,468万元,累计归集额与提取额相抵后归集余额为524,796元。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表:

 

2011

(万元)

2010

(万元)

增减率

2011年底

累计(万元)

归集额

 179,790

 140,929

28%

941,264

提取额

81,082

73,569

10%

416,468

归集余额

524,796

426,088

23%

524,796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

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全年共为5,636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7,398万元。贷款发放户数比上年5,436户增加200户,增长4%;贷款发放金额比上年119,229万元增加18,169万元,增长15%。到2011年底,我市累计共有48,895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16,762元,为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和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77,205万元,比上年同期74,111万元增加3,094万元,增长4%。到2011年底,累计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394,340万元,贷款余额422,422元,贷款逾期率为0.05‰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表:

 

2011

(万元)

2010

(万元)

增减率

2011年底

累计(万元)

贷款发放额

137,398

119,229

 15%

816,762

贷款回收额

77,205

74,111

 4%

394,340

贷款余额

422,422

362,229

17%

422,422

发放户数

5,636

5,436

 4%

48,895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指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沿海开发为有利契机,牢牢把握跨越发展、惠民安居这一主题,沿着规范化运作、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网络化监管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为提高我市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政策宣传成效显著。与市经济广播电台和交通广播电台合作开办《住房公积金园地》专栏(周播),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目前累计已达200期;向《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市级机关网站等报送新闻通讯近100篇;与邮局合作邮寄住房公积金对账单,有针对性地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全社会的认同感和关注度。2011年首次通过邮局向全市3000多家、14万职工寄送住房公积金对账单。

­——扩面增量深入推进。与市财政局联合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月缴存基数上限由9,000元调整到9,900元,下限由790元上调至930元;积极争取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约定性条款,由全日制劳动合同扩大至《集体合同》等示范文本;启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针对本市部分单位应建未建、应缴未缴,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实行行政执法。全年累计发放催建函165封、催缴函62封,上门催建108家,共对9家单位实行了行政执法,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业务管理便民惠民。适时推出组合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修订个人信用评定操作细则等便民惠民举措,满足不同群体的贷款需求;梳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办法和标准流程,规范贷款格式文本,初步形成了规范化运作、精细化管理、标准化作业;向中低收入家庭实施倾向性优惠政策,主要是:对新就业不满五年的大学生等群体,允许其通过补缴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允许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和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允许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服务管理特色明显。深入推进管运分离,撤离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成立市行政审批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工作合力,实现了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在服务大厅新增全触摸、刷卡式自助查询机;在公众查询系统中新增签约提取还贷到期日查询功能和短信提醒功能;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系统上新增低限提醒功能,对缴存较低的单位进行票据提醒,形成全方位、多功能的公众服务系统,实现科技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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