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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 时间:2010-09-28 12:3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2003年连云港市

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将连云港市200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0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按规定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调整为10%;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根据单位承受能力和条件,在8%12%幅度内确定。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8,139万元,比上年归集额24,027万元增加4,112万元,增长17%。至2003年底,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57亿元。全市已设立职工账户共计27万人。

200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共计9,115万元,比上年提取8,186万元增加929万元,增长11%。有17,069人次因购买住房支付房款和偿还住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7,019万元,占提取总额的77%;有2,461人次因退休、户口迁出我市等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2,096万元,占提取总额的23%。至2003年底,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68亿元,累计归集、提取额相抵后归集净额为8.89亿元。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表:

 

2003(万元)

2002(万元)

增减率

2003年底

累计(亿元)

归集额

28,139

24,027

17%

12.57

提取额

9,115

8,186

11%

3.68

归集净额

19,024

15,841

20%

8.89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

2003年,我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454户较去年1,289户增加165户,增长13%。发放贷款金额9,283万元,比上年5,358万元增加3,925万元,增长73%。至2003年底,我市累计向5,587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94亿元。住房公积金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和推动住房金融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2003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回收本金4,250万元,比上年回收额3,247万元增加1,003万元,增长31%,回收情况良好。至2003年底,累计收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38亿元,贷款余额1.56亿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表

 

2003年(万元)

2002年(万元)

增减率

2003年底

累计(亿元)

发放户数

1,454

1,289

13%

5,587

贷款发放额

9,283

5,358

73%

2.94

贷款回收额

4,250

3,247

31%

1.38

贷款余额

1.56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

200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归集、强化核算、满足需求、积极稳妥”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狠抓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联络员制度;二是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年限由原来的8万元、10年分别提高到20万元、20年,同时协调各贷款相关部门,实行一条龙服务;三是强化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及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升级运转新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市、县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四是积极推进管理机构调整工作,陆续完成了对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四县的资产和人员接收工作,确保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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