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登记
- 时间:2020-01-10 17:08:27 来源:市公积金 阅读次数:
信息要素 |
填写说明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受理范围 |
单位、个体户自由职业者 |
申请条件 |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个人申报。 |
办理材料 |
1、单位缴存登记:(1)《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表》;(2)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原件;(3)社保核定单;(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1)身份证原件;(2)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两寸照片一张;(4)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
办理机构 |
单位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服务窗口 |
办理地址、电话 |
1.东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21881); 2.灌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西环路美都新城小区西门南侧,邮编:222200,电话:0518-88820333);3.灌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1号,邮编:223500,电话:0518-83288891); 4.赣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赣榆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37052); 5.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5798,0518-85411597) 6.连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2304865)。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持缴存登记材料到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打印开户通知书---申请人持中心审批材料到缴存银行网点设立个人账户,办理缴存。 |
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
是否收费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