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工作
首页 业务工作
索引号: 468085556/2020-0003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20-06-30 11:35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中心对房企开展“双随机”稽核工作
内容概览: 对被稽核单位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时效:

中心对房企开展“双随机”稽核工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30

6月15日至18日,我中心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公积金“双随机”稽核工作实施细则》(连房公积金[2020]31 号)文要求,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房企)开展“双随机”抽查稽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监管效能。   

根据抽查稽核实施方案,中心对一年内未进行过住房公积金稽核检查的房企,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稽核单位10家和6名稽核人员。以书面通知、现场稽核的方式开展稽核检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存在差额、缴存基数不足额的房企,中心依法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对被稽核单位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强调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下一步,中心将根据“双随机 ”的检查结果,后续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管理,让更多的单位增强合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法治意识,保障职工正当权益。


网站地图 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 邮编:222000 电话:0518-12329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3207000052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320705020106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