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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5-07-17 10:07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 6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6 月9 日







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以我市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为契机,聚焦灵活就业群体需求,通过创新缴存使用机制、集成配套政策、强化风险防控等举措,探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保障新路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需求,以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以制度发展提升服务能力,精准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积极支持营造“宜居、乐居、优居”的发展环境,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在城市发展中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缴存机制 


1.明确缴存范围。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且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存人),均可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优化缴存方式。实行协议缴存,缴存人采取自主灵活方式缴存,支持按月、按季和自由灵活缴存,可结合自身收入情况,自主确定缴存时间、金额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授权自动扣划等方式缴存。缴存人的最低缴存金额,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确定。


3.强化缴存激励。对首次开户缴存的补贴200 元,其中:对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补贴提高至300 元,对毕业2 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补贴提高至 400 元。对缴存人账户中存储时间每满 1 年的资金部分,每年给予1%—1.5%的缴存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以上缴存补贴资金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每个缴存人补贴的金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


(二)改进使用机制 


4.享有同等权益。缴存人可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购(建)房、还贷、租房等提取使用政策,保障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灵活提取。缴存人缴存时间累计不少于6 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优化存贷挂钩机制。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金额、缴存时长、缴存频率、缴存余额等因素挂钩的存贷机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家庭住房贷款需求。


6.推进“贷款一件事”。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实现业务统一受理,办件数据集中反馈,实现“一网通办”。 


7.助力提高住房品质。对缴存人购买绿色建筑、改善型住—4—宅、“以旧换新”新建商品房的,贷款额度上浮20%。鼓励住建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提供团购优惠等措施。 


8.提供租房惠民服务。鼓励租房管理机构、租赁企业向租赁住房的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按月提取直付租金、租金减免、租金折扣等惠民服务。 


(三)集成配套政策 


9.实施税费扣除。缴存人其年度缴存额度在本市公布的年度缴存额上限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10.支持人才计划。实施“才聚公积金”计划,对毕业2年内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灵活就业的缴存人,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 50%。 


11.支持自主创业。已灵活就业的退役军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农民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


1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低于1/2、不高于 2/3 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 年。


13.探索信用信息运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社会相关领域探索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的应用,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作用。


(四)推动产业协同与区域联动 


14.探索“公积金+产业”模式。鼓励畜牧养殖、康养文旅等产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部门针对产业特色提供多样化发挥示范效应的配套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5.服务电商产业链。以各县区电商直播基地为依托,围绕县区特色产业优势,推动水晶制品、主题服饰、穿戴甲、海产品等电商产业网红主播、直播运营、选品人员、物流人员、客服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助推具有县域特色的电商产业发展。


16.服务农村产业发展。支持农村长期居住人员、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居民“愿缴能缴”,服务农村产业发展,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以及贷款购买住房。 


17.建立区域协同机制。协同推进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区域联动,推动改革试点,建立灵活缴存人员公积金政策融合机制。


(五)强化风险防控与支撑保障


18.防范贷款风险。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建立“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利用人民银行征信、赋强公证、贷款保险和住房置业担保等措施,切实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所发生的费用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 


19.强化资金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共用资金池,资金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在资金池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可开展银行授信、贴息贷款等方式补充流动性。


20.推进科技赋能。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资源,升级完善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网厅服务系统,建立独立运行的灵活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扩大缴存和使用渠道,实现全流程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秒到账”。


三、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市政府统筹领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会商会办,跟踪评估政策效果,及时解决问题、优化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牵头协调并制定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依职责协助推进。同时要拓展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四、附则 


本方案自 2025 年 6 月 9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3〕42号)同时废止。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新出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连云港警备区。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6 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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