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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政策解读

  • 时间:2025-06-26 11:20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为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根据《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现就细则解读如下: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缴存?

答: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且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缴人员”)。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快递投送、网约送餐等灵活就业人员。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二、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缴存?

答:不可以。灵缴人员只能有一个正常缴存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应未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注销。

三、单位缴存职工失业、离职等情况下能否参加灵活就业缴存?

答:可以。原有单位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注销,并在申请时没有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可参加灵活就业缴存。

四、灵缴人员怎么申请开户?

答:通过“我的连云港APP”“苏服办APP”、支付宝、微信等渠道访问进入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点击“灵活就业开户”图标进行开户。开户成功后,个人网厅会直接进入“灵活就业人员专用版”。

五、灵缴人员开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灵缴人员通过线上渠道完成灵缴人员身份实名认证,并填报开户申请信息,签订《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市公积金中心通过联网核查方式,认定申请人申请时没有以单位缴存职工身份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后,方能开立账户。

享受首次开户补贴的,符合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的灵缴人员还需提供二孩及以上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原件,或准生证原件;符合毕业2年内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灵缴人员,还需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有效期180天)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有效期180天)等学历证明。开户时选择按月、按季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一类银行储蓄卡。

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是指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开放二孩生育政策以后生育的二孩家庭、2021年5月31日国家全面放开三孩生育政策之后生育的三孩家庭及在国家全面开放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前获准生证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毕业2年内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是指以学历证明上的毕业日期为起点2年内的大学本科生及以上,含在读。

以上涉及符合享受首次开户缴存补贴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毕业2年内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灵缴人员,在首次开户缴存补贴200元补贴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次月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市公积金中心任一分中心申请差额部分补贴,逾期视为放弃。

六、灵缴人员开户、缴存、转移、封存等业务如何办理?

答:灵缴人员开户、缴存、转移、封存等业务均通过“灵活就业人员专用版”在线自助办理,灵缴人员至柜面办理的,由接柜人员指导其在线办理。

七、灵缴人员开户后,何时缴存第一笔住房公积金?

灵缴人员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需在开户30日内发生1次缴存记录,否则其设立的账户自动封存。开户6个月内未发生1次缴存记录且账户余额为0的,其设立的账户自动注销。

八、缴存方式、缴存金额有何规定?

答:灵缴人员可结合自身收入情况,选择按月、按季、自由灵活缴存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授权自动扣划等方式缴存。

按月缴存是指按月等额缴存,灵缴人员将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额在规定划扣时间前足额存入《委托银行扣款协议》中约定的一类银行储蓄卡,由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按期自动划扣。最低缴存金额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月缴存额度的下限(2025年226元)、最高不得超过我市公布的月缴存额度的上限(2025年6912元)。

按季缴存是指按季等额缴存,灵缴人员将住房公积金按季缴存额在规定划扣时间前足额存入《委托银行扣款协议》中约定的一类银行储蓄卡,由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按期自动划扣。

最低缴存金额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月缴存额度的下限(2025年226元)、最高不得超过我市公布的月缴存额度的上限的3倍(2025年为20736元)。

自由灵活缴存是指灵缴人员有权自主确定缴存时间和缴存金额。自由灵活缴存没有缴存频率的限制,但每天只限缴存一次。灵缴人员可自主确定缴存金额,灵缴人员每次缴存最低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月缴存额度的下限(2025年226元)、最高不得超过我市公布的月缴存额度的上限(2025年6912元)。

灵缴人员每一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累计缴存额不得超过我市公布的年度缴存额度上限(2025年为82944元),缴存资金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取整。

九、灵缴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办理委托代扣?

答:灵缴人员选择按月、按季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缴存金额在规定划扣时间前足额存入《委托银行扣款协议》中约定的一类银行储蓄卡中,即可实现由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按期自动划扣。

十、灵活就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

答:灵活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计息,现行规定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每年6月30日结息。

十一、灵活就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对首次开户缴存的补贴200元,其中:对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补贴提高至300元,对毕业2年内的大学本科及以上补贴提高至400元。按《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方式缴存且6个月内未使用的,缴存补贴兑付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已开设的灵缴账户后又重新开设灵缴账户的,不再享受首次开户缴存补贴。

首次开户缴存是指在本市以灵活就业身份首次开户缴存公积金的。

每年6月30日对缴存账户中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给予1%-1.5%的缴存补贴并兑付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缴存账户、异地缴存账户转移的资金,从转入灵活缴存账户之日起计算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缴存补贴标准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等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确定。当前按1.2%的补贴标准执行。每个灵缴人员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1万元。

十二、缴存补贴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答:1.灵缴人员发生过不符合购建房、偿还住房贷款、租房、加装电梯提取的,不再享受缴存补贴。

2.灵缴人员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缴存补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终止并不再享受。

十三、在参加灵活就业缴存前,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可以享受缴存补贴吗?

答:不可以。缴存人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进入灵活缴存体系的,在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灵活缴存体系的资金不享受缴存补贴。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缴存账户资金按规定享受缴存补贴。

十四、灵缴人员进入单位缴存的,应如何处理灵活缴存账户?

答:灵缴人员进入单位缴存的,灵活缴存账户的资金可转入在单位设立的账户;无未结清住房贷款和账户未被冻结的,也可办理自由销户提取。

十五、本市灵活缴存账户与单位缴存账户内的缴存余额可以互相转移吗?

答:可以。从单位缴存账户转入灵活缴存账户的,由灵缴人员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账户余额转移手续。从灵活缴存账户转移到单位缴存账户的,应当在单位设立个人账户后,将原灵活缴存账户资金转入单位缴存账户。

十六、灵缴人员在其他中心的缴存余额,可以转入到连云港市公积金中心灵活缴存账户吗?

答:可以。灵缴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的,转移资金注明单位缴存部分和灵活就业缴存部分的,根据资金性质分别入账;转移资金未注明灵活缴存信息的,按照单位缴存性质进行入账。

十七、灵缴人员到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是否可以转出至其他公积金中心?

答: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缴存账户转出业务。转移后,原个人缴存账户注销且协议终止。

十八、灵缴人员哪些情况下不可以将账户余额转出至其他公积金中心?

答:灵缴人员在连云港市公积金中心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或缴存账户及账户余额被依法冻结的,不能办理账户余额异地转出手续。

十九、灵缴人员个人认证的手机号变更怎么登录账户?

答:通过柜面认证或住房公积金网厅支付宝扫脸登录方式重新认证。

注:由于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正在迭代升级,灵缴人员开户时签订的《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仍按修订前的《公积金协议》签署。按月、按季缴存及缴存资金委托代扣等业务待系统研发上线之后另行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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