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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对房企开展“双随机”抽查服务工作

  • 时间:2021-06-10 09:31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为简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房企)公积金稽核业务审批环节,缩短房企申请按揭项目准入和楼盘备案办理时限,日前,市公积金中心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公积金“双随机”稽核工作实施细则》(连房公积金〔2020〕31 号)文要求,对全市房企开展“双随机”抽查服务工作。根据抽查实施方案,抽查采取随机方式抽取一年内未进行过住房公积金稽核的房企10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存在差额、缴存基数不足额的房企,中心依法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对被稽核单位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强调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下一步打算,一是将根据“双随机 ”的抽查结果,后续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便利化。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倾力打造“12345品味民心公积金服务品牌,让更多的单位增强合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法律意识,着力打造法治公积金。(政策计划处 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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