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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机关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公积金缴存计提基数

  • 时间:2017-11-10 09:4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连住房发[2017]38号通知精神,全县在2016年将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基础,克服财政困难,今年又将机关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的执行标准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的公积金计发基数(元/月)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级别(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临时性补贴+特岗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13月工资)/12+100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的公积金计发基数(元/月)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临时性补贴+特岗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12+1000。执行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每月将增加公积金缴存金额约190余万元。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县住房公积金体系,可以让职工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成果,能够为职工提供更好的购房保障,切实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灌云分中心刘增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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