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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分中心开展银行异地转移业务操作及票据装订培训

  • 时间:2017-11-10 09:31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11月1号上午9点,灌南分中心在分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银行票据装订以及异地转移操作规范培训会议。

本次会议是在即将开展的季度业务考核及受托银行票据装订不规范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强行入轨规范会议,分中心梁光毅主任同中心职工刘枞、左磊同志开展了此次培训会议。参会人员还有来自建行、工行、农行、邮储的四位住房公积金临柜人员。

在会议上,左磊同志首先根据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会计票据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凭证装订管理细则》等相关要求强调了票据报送的及时性、票据整理的完善性、票据装订的有序性。同时针对手填票据的填写、装订、签章等具体细节进行详细的讲解,关于银行住房公积金临柜的留联的颜色问题也进行统一。刘枞同志对有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讲解,并且提出异地转移的业务务必在规定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要求。其中针对临柜人员提出的批量操作的流程也进行讲解,着重强调私人工号必须本人操作以防止客户信息泄露。


会议中,临柜人员对于职工工作调动,重新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要实名制存在的疑惑,梁主任给予了现场解释,根据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的原则,原有账户必须先进行转移。要求临柜人员认真做好服务,职工调动时应及时通知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对于长期存在的挂账现象要求临柜人员及时做好单位信息完善工作、清理“僵尸账户”、尽快解决不规范操作造成的遗留问题。梁主任指出受托银行对缴存单位公积金长期挂账,不仅是对公积金缴存人不负责也是对公积金事业的不负责,挂账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会后各受托银行要立即开展缴存挂账清理工作,月底前必须清理完毕。

会议最后,梁主任对于银行临柜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1、临柜人员相对固定,若确需调整岗位应书面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2、票据整改退回应留痕,建立资料流转台账;3、建立业务差错考核制度,定时对于受托银行进行检查,予以评分,纳入受托银行业务考核。

参会人员认真听讲、认真记录,根据自己遇到的问题积极提问,为以后更好地、及时地做好公积金服务工作,参会人员搭建了微信起工作群,为公积金缴存人提供优质服务。(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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