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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层次人才公积金单方最高可贷40万

  • 时间:2018-05-29 09:0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日前,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定的全职引进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层次人才。

其中《细则》明确规定,高层次人才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单方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双方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补缴,补缴金额不受最大补缴额度不能超过本人公积金账户原有正常汇缴余额一倍的限制,贷款额度的其它计算方式不变。

《细则》要求在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前提下,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

《细则》还要求,高层次人才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扎口、复核确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定期提供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高层次人才名单后,立即分发至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目前,已列入高层次人才名单的申请人向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申请贷款时除提供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外,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和本行政区域内家庭首次购房证明进行确认受理,按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办理,并落实额度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贷款利率、期限、偿还等其他事项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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