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年检工作启动
- 时间:2018-06-25 09:42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检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各缴存单位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检,对单位是否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及违规多缴等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缴存单位或职工信息是否真实将严格审核。
《通知》要求,对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职工上一年的1月至12月的平均工资,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可以是录用或者调入当月工资或录用、调入之月起至年检时的月平均工资; 《通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企业和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
需要提醒的是缴存单位年检可通过导盘的方式完成,单位在办理年检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拨打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进行咨询;个人年检通过缴存基数调整完成,基数调整时“上年月均工资”栏目为必录项,应严格要求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