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 时间:2018-12-05 09:25:48 来源:市公积金 阅读次数: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为“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中心第二次获得此殊荣。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民生保障,通过创建中心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政策制度更加利民、业务工作更加便民、中心环境更加亲民、服务礼仪更加规范,品牌建设更加优质,有效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中心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完善细节,创新动作,争取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人教处 李施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