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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修订《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

  • 时间:2020-09-09 08:21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让购房人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买到心仪的房子,市公积金中心对《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进行修订。一是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建设正式开工后,便可提出项目准入合作申请,与中心签订《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二是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办理楼盘备案,经批准备案后,购房人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三是对开发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在准入时采用承诺制,以每年开展“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规范缴存;四是县区各分中心按揭准入备案的所有审批及材料均通过中心OA办公系统进行,以上举措极大地缩短了开发企业申请按揭合作的批复时间,还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全市新增房地产企业项目准入38家、备案132家;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7612户、27.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81.4%76.9%,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政策计划处 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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