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修订《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
- 时间:2020-09-09 08:21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让购房人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买到心仪的房子,市公积金中心对《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进行修订。一是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建设正式开工后,便可提出项目准入合作申请,与中心签订《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二是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办理楼盘备案,经批准备案后,购房人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三是对开发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在准入时采用承诺制,以每年开展“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规范缴存;四是县区各分中心按揭准入备案的所有审批及材料均通过中心OA办公系统进行,以上举措极大地缩短了开发企业申请按揭合作的批复时间,还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全市新增房地产企业项目准入38家、备案132家;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7612户、27.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81.4%和76.9%,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政策计划处 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