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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助力租购并举 圆职工住有所居梦

  • 时间:2021-04-06 08:50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实现住有所居。“租购并举”住房市场格局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迈入了新时期。市公积金中心大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在提取政策方面,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地、工作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本市或户籍地、工作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租赁房屋用于自住,均可提取公积金。2020年度,我市公积金提取额共52.83亿元,其中用于住房消费提取42.30亿元,占比达80%。

中心近年来加强了对职工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同一行政区域内,且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该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就可以按年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精简办理材料。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申请办理无房租赁住房提取的职工不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只需要提供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或通过授权方式核查房屋信息即可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目前我市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一人户1007元/月、二人户151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1846元/月,以此标准三口之家年最高可提额度为22152元,可以满足租房职工的基本租住需求。2020年度,我市租房提取金额为5072万元。(政策计划处 朱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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