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详情
信件信息
主题: 公积金贷款(单位原因造成补缴)
内容: 我在江苏南通缴纳公积金,2020年6、7、8三月因单位人事专员造成补缴,现系统上显示三个月为个人补缴,非连续缴纳,询问南通公积金中心,说可凭单位社保缴纳单和公司情况说明按正常连续缴存进行办理贷款。我现在在连云港买房,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可公积金贷款?
流程信息
回复时间:
回复信息:
您好,连云港贷款要求最近半年正常足额缴存不可断缴。请携带最近12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前台。具体情况由前台审核为准。

网站地图 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 邮编:222000 电话:0518-12329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3207000052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32070502010632号